簡而言之,稅務籌劃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減少應納稅額,使稅后收益最大。應納稅額的減少有兩層含義:絕對額的減少和相對額的減少。應納稅額是用計稅依據乘以稅率計算而來的,籌劃時首先應考慮能否利用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然后再籌劃縮小計稅依據和降低適用稅率,這類籌劃屬于絕對額的減少方面的籌劃。資金具有時間價值,同樣數額的稅款如果能推遲繳納時間,這部分資金可供納稅人繼續投資獲取收益,從而相對減少應納稅額,這種籌劃屬于相對額的減少方面的籌劃。
1 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的實質是政府利用稅收制度,按預訂的目的,以減輕某些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來補貼納稅人的某些活動或相應的納稅人,是稅收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一種具體體現。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可以從宏觀上調節國民經濟的總量與結構。另外,通過稅收優惠與某些增加稅收負擔的政策相配合,可以達到對宏觀經濟的更加靈活和有效的調控。
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傾向于鼓勵農、林、牧、漁、水利等行業的發展,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產,統籌區域發展,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體現國家的民族政策和扶持社會福利事業等方面。
2 分散稅基
稅基是指在稅制設計中確定的據以計算應納稅額的依據,也稱為計稅依據或課稅基礎。所得稅的稅基就是應納稅所得額,流轉稅的稅基就是有關的流轉額,財產稅的稅基就是有關財產的價值或數量等。通過分散稅基,累進所得稅制下的納稅人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以降低應納所得稅額;一些稅種的納稅人還可以通過分散稅基改變自身的納稅身份。
3 利用稅法彈性
雖然每個國家(或地區)都很強調稅法的剛性,但各國(或地區)也不乏彈性稅收制度的存在。在制度允許的彈性范圍內,通過對納稅人經濟活動的預先安排,使納稅人承擔彈性下限的稅負,就成為一種可行的稅務籌劃思路。
4 利用稅法空白
利用稅法空白進行稅務籌劃,是許多納稅人最為本能的一種稅務籌劃方式。稅法空白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即稅收實體法空白和稅收程序法空白。
1.稅收實體法空白所謂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的立法,稅收實體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征稅對象、征收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利用稅法空白進行稅務籌劃,一方面需要籌劃者對有關的實體法有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還需要籌劃者有獨特的思維角度。2.稅收程序法空白所謂稅收程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規,主要包括稅收管理法、納稅程序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處理法等。納稅人在利用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中的空白之處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當納稅人面臨有關稅收法律或法規變化的情況下,應遵循"實體法從舊,程序法從新"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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