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審理優先執行專項行動

2021-07-16 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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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聚企服
信息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立案審理執行的通知》,《通知》的發布是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發揮法院審判職能和行政司法聯動作用,保障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極行動,共同研究,把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立案審理執行,最大限度降低農民工維權成本和門檻,作為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在構建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綠色通道、聯合開展集中審理優先執行專項行動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各區人民法院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建立健全法院訴訟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處理、行政處罰有效對接的工作機制,促進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解決、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各區人民法院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加強裁審銜接機制建設,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仲裁案件財產保全、先予執行制度落實,強化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仲裁調解書、裁決書的執行力度。
此外,各區人民法院還將建立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一站式訴訟服務機制,建立案件綠色通道,通過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辦理等便民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農民工維權成本和門檻。
各區人民法院將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審理質效,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或勞務報酬糾紛,以及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涉農民工勞動爭議,依法運用先予執行程序、簡易程序和小額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審,提高審判效率。
健全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機制,建立案件執行綠色通道,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案款。
用足用好失信懲戒、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罰款拘留等執行措施,依法采取凍結、扣押、查封、拍賣、變賣等強制措施,保障農民工及時兌現權利。
對執行到位的資金,簡化審批發放手續,保障農民工及時、足額領取。
對于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申請執行人又面臨生存、生活困難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將積極開展對申請執行人的司法救助。
《通知》還提出,各區人民法院要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辦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依法及時審判,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建立完善重大案件分級督辦制度,實現全市兩法銜接工作順利開展。發揮刑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對惡意欠薪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嚴厲懲處。
兩部門將建立行政司法聯動長效機制,每年按照根治欠薪工資部署,組織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審理優先執行專項行動,加快對進入司法程序未審結或已作出司法裁決但未執行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對群體性或涉案金額較大的案件掛牌督辦,統籌處理,防范引發重大風險。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把配合區人民法院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立案審判執行工作,與重點做好日常監管執法結合起來,協調推動各部門、各街鄉鎮按職責分工落實根治欠薪制度機制責任,形成根治欠薪統籌推進、部門聯動的整體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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