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建設新聞網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共同起草了《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并于近日印發通知征求意見,要求8月20日前將意見函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
根據《規定》和《辦法》,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4個科目,分別為"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具有高等院校??埔陨蠈W歷的公民可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取消了專業及工作年限的要求,并將成績滾動周期由2年調整為4年。
持有新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擬實際從事房地產估價或者土地估價業務的,應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注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核。自然資源部在規定時間內對注冊申請提出不予注冊的意見并說明理由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予注冊。經審核通過的,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注冊證書。
取得新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并已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既可以出具房地產估價報告,也可以出具土地估價報告。出具房地產估價報告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實施行業監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加強監管信息共享。
原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和原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效力不變。同時取得上述兩本證書的人員,可直接換領新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