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委:10種情形被列入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失信人名單!

2021-08-18 0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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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聚企服
信息來源:北京交通委
8月18日上午,記者從市交通委獲悉,因堵塞交通、強行沖卡、暴力抗法、破壞相關設施設備,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會被列入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當事人名單。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列入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當事人名單的十種情形:
1.貨運車輛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
2.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
3.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的;
4.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擅自改裝機動車,情節嚴重,被吊銷經營許可的;
5.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以2萬元以上罰款,或者1年內被給予3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6.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超限運輸行政許可,或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
7.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源頭單位、大件運輸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8.因堵塞交通、強行沖卡、暴力抗法、破壞相關設施設備,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
9.因違法超限超載造成重大責任事故且負同等責任以上的;
10.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傷害的。
按照《關于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要求,對相關失信責任主體采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懲戒措施:
一是限制或禁止失信主體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比如依法嚴格道路運輸市場準入、限制企業經營的審慎性參考、依法限制取得生產許可、依法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依法限制參與工程等招投標等;
二是對失信主體加強日常監管,限制融資和消費。比如加強貨車生產和改裝監管、加強重點貨源單位監管、在重要路段和節點加強對失信主體的監管、供駕駛證審驗換發時參考、加強安全生產監管、供保險費率厘定時審慎性參考、限制部分高消費行為等;
三是限制失信主體享受優息政策、評優表彰和相關任職。比如依法依規限制獲取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限制失信主體享受優惠性政策的審慎性參考、供納稅信用管理時審慎性參考、禁止參評文明單位、道德模范等。
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公布之日起滿2年的,相關主體從名單自動移除,不再對其采取懲戒措施,相關失信記錄在后臺予以保存,交通運輸部門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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