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容環境衛生服務行業保潔員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推進保潔員職業培訓制度的實施、規范保潔員職業技能要求和培訓考核,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開展<城鎮燃氣行業職業技能標準>等13項工程建設行業標準制訂工作的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廣東省環境衛生協會等單位起草了行業標準《保潔員職業技能標準(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6日。
標準適用于保潔員職業技能的培訓考核,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等7項內容,對清掃保潔工、公廁保潔員、水域保潔員、高空外墻清洗員職業技能標準(職業要求、職業技能以及培訓考核)提出了明確要求。
標準明確,保潔員職業技能等級由低到高可分為職業技能五級(初級工)、職業技能四級(中級工)、職業技能三級(高級工)。
取得本職業技能三級培訓合格證后,可按照環境衛生服務行業其他工種的職業技能要求申報更高等級。職業要求和職業技能應分為安全生產知識、理論知識、操作技能3個模塊。其中,安全生產知識應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作業現場安全操作知識,理論知識應包括基本知識、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操作技能應包括基本操作技術能力、工具設備的使用和維護能力、指導能力。職業要求中對安全生產知識和理論知識的目標要求由高到低應分為掌握、熟悉、了解3個層次,對操作技能的目標要求由高到低應分為熟練、能夠、會3個層次。職業技能培訓考核形式應分為筆試、實際操作兩種。職業技能培訓考核結果應分為合格、不合格。3個模塊培訓考核均合格后,方能獲得相應的職業培訓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