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下稱《方案》)。《方案》提出,要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支持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構建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在知識產權工作方面,《方案》明確,要打造保護知識產權標桿城市。開展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試點,完善互聯網信息等數字知識產權財產權益保護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證據披露、證據妨礙排除和優勢證據規則,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探索在部分知識產權案件中實行舉證責任轉移制度。實施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
此外,《方案》還要求加快完善技術成果轉化相關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在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